本家叔叔为有线安装人员,儿女年幼,儿子8岁,女儿14岁,一年前因为在二楼安装有线被电钻弹出击中头部从二楼坠下将左脑摔碎,经过抢救,侥幸活了下来,但生活不能自理,无行动和言语能力,但今年正月初五却因为过去脑伤诱发心脏和肾衰竭死亡,另外本家叔叔是正式合同工作人员,并且工伤鉴定还没出来,请问律师这样的事情可以依法向所在单位索赔吗?麻烦律师给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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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 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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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叔所受之伤属于工伤,理应得到赔偿。但应等到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才能主张赔偿。若单位为之入过工伤保险,则单位赔偿其中一小部分,绝大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没入工伤保险,则全部由单位赔偿。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请参见今年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各大书店有售,你自己买来看一下就会,不用请什么律师。不幸中的万幸,今年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提高了,你叔的近亲属得到的工亡待遇将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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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