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10年8月份当期,公司不续签,实际工作年限到8月份正好5年,公司应该怎样给予补偿?什么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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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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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约,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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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注意收集证据,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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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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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付4个月工资,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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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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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