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经营一个游乐设施,因为春节忙,就聘请了两位临时后工,两位临时工来到后,我们很明确的为他们安排了工作,但是其中一位临时工没有按我的安排来做,他做了我们工作人员应该做的事,并在瞬间摔倒,撞伤头部,我们即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并做了手术,并报警,两天后,家属赶到医院,将我们告到派出所和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科等。现在我们一直支付医药费,已经有五万多元了,每天的费用在两千多,而且我们已经被停业,我想几个问题想问一下:
1,我们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应该怎样做才能将损失减小到最小?临时工没有按我要求的来工作,他是否应该也承担部分责任?
2,该游乐设施是由我本人经营,但是它是建在一个公司的工作场地里面,我与该公司没有签任何协议,如果我现在帮
该临时工买社会保险的话,在今后的费用上,工伤保险是否能承担一部分,而不是由我一人承?
3,公司答应帮我买这个临时工的社保,前提条件是要我与他签一个协议,承诺所有的罚款和赔偿都由我来承担,否则就不买,请问我们之间的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4,如果工伤真的能够确定,而且假设已经买了社保,在今后的赔偿方面,我应该承担哪些费用?
我非常着急,我手上本来就没有什么钱,因为投资这个项目将钱全部投进去了,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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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是雇主,您要承担赔偿责任;
2.另一方面,根据您介绍的情况初步分析,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3.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才能为您具体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帮您策划解决,让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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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雇佣关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2、后补办社保的一般办不了工伤
3、不违法就有效
4、认定为工伤后你承担的费用很少(治疗期间工资),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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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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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