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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11年1月7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于2011年1月31日之前由双方共同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并补充协议有我方承担全部税款(差额营业税)。但在期间国家颁布新房产营业税规定,由原来的差额营业税改为全额营业税,使税款增加。在国家颁布新营业税征收规定执行前我方提出过办理过户要求以避免税额增加,但中介方面没有及时传达和配合,导致现在税额增加。请问律师现在税额增加部分该由谁承担?谢谢!急!!!!

房产纠纷
2011-02-10 15:10:0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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