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我与丈母娘,村长,小舅子,签了一份将老房子的3 /5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的房契,房主名是我对象,转让费2000元,之后,我对象把房契偷偷给了我丈母娘,现在在我小舅子手中,在05年小舅子在老房子的基础上加盖了房子,问题一:房契拿到现在是否有法律效力?问题二:在未经我的同意下小舅子在我的3/5宅基地加盖房屋是否合法?问题三:我能否要回房契来办理我的3/5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现在,老房子面临拆迁,拆迁后分两套房子,由于我对象患精神疾病12年,所以丈母娘决定将分得的两套房子和补偿全部给小舅子。问题四:我丈母娘的做法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该如何解决该问题并替我对象讨回她所拥有的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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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履行法定手续,你们之间已经签订了转让协议,也支付了转让费2000元,双方应当持所谓的“房契”到你们的土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1、如果你现在拿到“房契”是有法律效力的。2、在未经你的同意下,你小舅子在你的宅基地加盖房屋是违法的。3、你可依据“房契”等相关证据,通过诉讼主张继续履行协议为你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如果仍有不明之处,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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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的话
他们的行为时违法的
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撤销的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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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