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四年。有个三岁多的儿子。经常吵架并三番两次打我。感情破裂。我想问的是如果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会怎么样?我的情况是:我们的房子结婚后拆迁的房子。拆迁的名额是我和他的。分的房子是他父母出钱盖的。房产证是他的名字。房子我有份吗?法院会怎么判?还有小孩的抚养权的问题。我娘家与夫家条件相当。两家父母都健在。如果两家都不会给小孩抚养权的话。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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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们现在的住房是拆迁后异地重建的,地基的使用权属于你们共有、房子是他父母出资筹建的,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或建房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出资时明确表示是借给双方的,因此房子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至于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对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任何影响;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你家与夫家条件相当,因此,争取小孩在这点上没有优势,其他方面就要看从小孩出生到现在那方具体抚养的小孩,你的经济收入与老公的经济收入;学历程度、性格、抚养小孩的时间条件等方面予以考虑。如果两相比较,你适宜抚养小孩且对小孩成长有利的,小孩会判给你抚养,否则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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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大于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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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如果是婚后所得则应该属于共同所有,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孩子成长教育这个角度来判决抚养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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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角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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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写谁的名字不重要,事先没有约定是借款的话,父母出钱盖房行为可以视为赠予。小孩的抚养权要看怎么样对小孩成长有利,结果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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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