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一年不到,有一女儿,现五个多月,还共同买了一套房子,还有一部分债务,我想请问一下,女儿和房子归谁所有,债务又是怎么偿还,还有家里买的电器都是我家的亲戚买的,这个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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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购买的平均分割,女儿如果你想抚养可能性比较大。如有不解可以电话咨询或当面沟通咨询。如有不解可以电话咨询或当面沟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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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你们没有婚前财产协议,则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共有债务)根据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家用电器一般情况下视为赠与.因不了解具体情况,建议你找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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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