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已经起诉我不付加油款,因为我 怀疑他的油有问题。比如:原来加加油站的油加1元钱,能够干2元钱的活,由于帐难结,手中资金周转不过来。听说加个人流动车上的油又能赊账,价格又便宜,他还说能够保证油的质量。所以,我就加啦个人流动车上的油。但是,加1元钱的油,仅能干1.2元钱的活。现在,他给我要加油款。开始谈判时,他说能给我少几千元。第二次谈判时,他说能给我少1万元,我不同意。结果,他把我起诉到法院,到法院调解室时,他又不承认原来给我少钱的事。其中,我给他打过好几次电话,说他的油有问题,他光说没有,他说是我的车有毛病,可是,我花啦将近万元检查我的车,无任何毛病。但是,当时没有想到拿他的油去检验。现在,我没有他的油,也无法证明他的油有问题。现在,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