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我家共5口人(父母及弟兄3个),分得土地12亩。1999年第二轮土地延包时,我县的政策是在原有承包关系上顺延承包30年,(当时我家老大大学毕业已在县局工作,并已结婚;我家老二未考上大学,在一个人企业打工,我是老三中专毕业尚未就业)。我于土地延包工作完成1年后参加工作,并在2001、2002年于老二与我相继结婚。现在,家中父母已老,兄弟面临分家,请问这12亩土地经营权是哪些人,弟兄3家各应分得多少土地。
注:二次土地承包合同签名均为父亲,因他是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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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分地有谁,谁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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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可以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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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