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今年四十几岁,是女的,我还有个弟弟,四十岁左右。我弟跟我父母一起住。平常开销都是我父母出的。我和我爸妈感情都不错。
现在想问的是:我父母有四套房子,很传统的我爸妈似乎从言语中感觉到房产都是传给男的,即弟弟,而我知道从继承财产法上是男女平等的。
但我不敢向我父母亲提出要求我要其中一套房子,怕搞坏我们先前的关系。
那请问我父母如果立了遗嘱说都给我弟弟,是不是我就没有份了呢?
当然没有立遗嘱下,我爸妈百年后,我是有跟我弟弟同等的继承房产的权利的(当然我其实并不想平分的,但我还真的想要其中一套的,不然总觉得是个女的,什么都没有份,心里也不平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