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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于2003年8月与我叔叔家合伙买了一处街面楼,当时街面楼总价是43万,首付23万,其中我家14万,我叔叔家9万,双方口头协商以入股形式买房.但房子的贷款和利息共计25万全部由我家于六年间偿还完毕,还有房产税等其他费用,还完贷款后这套房子共计已经花了51万.这六年间该房屋所有的其他费用全部由我家交纳,我叔叔有未交纳这些费用.而当时这套房子的房租大概平均每年三万左右,房子一直由我家开粮店使用. 现在我叔叔家要退股,他们要求对房子进行评估后,要分房子市值的30%,我家不同意,请问该如何解决.

房产纠纷
2011-02-06 22:49: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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