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2011年1月29日,我们全家8人一起在农村公路上行走,对面开过一辆摩托车,速度至少60迈以上,见8人在路上行走不减速,反加油门想冲过去,结果摩托车冲过6人,走在最后抱着1岁娃娃的家人却被撞伤,造成手骨骨折,下嘴唇裂开缝补10多针,脸上多处伤痕,身上也有多处伤痕,孩子也被摔出2米多远。同时开摩托车的人也受了伤,具体情况不明。 咨询:责任与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
2011-02-06 19:35: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最权威的划责任的部门是交警大队,除此之外,只有人民法院来划责任了。本案是否交警大队出警划责任了不详。据本律师的经验来看,肇事摩托车车主应当至少是主要责任,甚至是全责。
    关于赔偿问题,如果摩托车购买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如果摩托车没有购买保险,那么情况比较复杂了,看在哪个省里出的事了,如果在湖北省,那么由肇事司机在相当于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至于其他省份,大多是受害人的损失仅仅由肇事司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
    当然,由于中国目前每个省甚至每个地级市的法律适用不尽相同,在关于商业险是否能够一起主张问题,在摩托车出借人与借用人甚至包括营养费标准、护理费标准、城镇居民的标准等问题上等问题上的处理不一样,所以,虽然看似一个很简单的交通事故问题,一般的老百姓是很难单独处理的,还是需要专业的律师处理为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