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和男朋友认识到现在有5个年头了,开始恋爱到现在有2个年头,感情发展一直挺好,由于双方年龄都不小了(我30,他42),所以今年过年就谈婚论嫁了,这时他突然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同时也做婚后财产公证,由于他是个生意人我觉得婚前财产公证我可以理解并且支持,可婚后对我来说是个新概念!他说婚后他的所有收入和支配跟我无关,法律规定好每月只有规定好的生活费,虽然心里很不舒服,但他说这是证明我爱他的唯一表现,要不就谈恋爱,同居,结婚生孩子但不领结婚证,虽然没想好下一步怎么走,但请各位指教如果签了要注意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