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和男朋友认识到现在有5个年头了,开始恋爱到现在有2个年头,感情发展一直挺好,由于双方年龄都不小了(我30,他42),所以今年过年就谈婚论嫁了,这时他突然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同时也做婚后财产公证,由于他是个生意人我觉得婚前财产公证我可以理解并且支持,可婚后对我来说是个新概念!他说婚后他的所有收入和支配跟我无关,法律规定好每月只有规定好的生活费,虽然心里很不舒服,但他说这是证明我爱他的唯一表现,要不就谈恋爱,同居,结婚生孩子但不领结婚证,虽然没想好下一步怎么走,但请各位指教如果签了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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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二种约定都是可以的,关键是你能接受吗!当然本律师认为这样对你是不公平的!选择谈恋爱,同居,结婚生孩子,但不领结婚证,这是不可取的,对你是毫无保障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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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婚后财产可以签订协议并公证。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如需要帮助可来电话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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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财产均可以协商归属问题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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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前财产公证没有问题,婚后的财产约定也是有效的,这个事情需要你自己拿注意,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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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