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以前以父亲名誉构得一屋,(此屋距今有将近二十多年了)当时父亲给过首期款,后来的钱全由我付出,因我未婚一直与父母同住,故此屋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但我给出决大部分钱,(我是89年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工作的,当时我的工资全部上交给母亲。我们兄弟姐妹每人的工作都是父母为他们安排好的。我哥的工作不仅是父母给其找的,而且因其不想上班,停职留薪想开车,父母就又出钱为其买了一辆东风牌汽车,这是八几年的事,因我哥经营不当,老回家拿钱修车,而未给家里任何一分钱,最后车子什么都没啦。而我哥停薪留职期间,我哥的养老保险一直是我给他交的,一直到2008年。买车时,因当时我姐已结婚几年。)因父母年老多病,经常住院,可我哥却从未拿出过一分钱给其治病,十多年前父亲过逝了,母亲没有工作,我仍与母亲一直同住,就没有去办理房产证的转让,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父亲的,我现在想把房产证转入我名下,此事母亲也同意,可是我哥嫂(我哥是2009结的婚)却想不劳而获来要房子,我该如何才能不受干扰的拿回属于我的房子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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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很难办,因为房屋实际上有一部份是属于你父亲的遗产而还没有分配。你哥哥是有权利继承父亲遗留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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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述房屋的产权证登记在你父亲名下,从法律的角度说,该房是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因你父亲已故,又涉及到继承问题。从事实上说,你也不是该房的唯一出资人,你父亲也付过首期款,因此,该房实际上是你与你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当然,这些都有赖于证据的证明。如果你所述事实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房只能认定为你父母的共有财产,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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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