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从购买张某的转按揭二手房,签订了合同并进行了公正,当时就将房款付给张某。到2009年初,张某要求合同作废,我未同意。后张某将银行卡停掉,造成我每次还款都要房产公司垫付。后张某又以不当理由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一审二审均为支持张某的诉讼,我胜诉。在09年底我到银行付清余款要办房产证。10年3月,银行告知我房子已被冻结,不能办理。原因是张某伙同朋友自导自演了一场借钱活动:张假借高某17万,到期不还,后让高起诉,张承认但表示无力偿还,从而使法院将我买张某的房子冻结。现在我该怎样通过最有效的途径拿到房产证,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