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租了人家的店面,去年年房租一万三,今年刚开始要二万三,后答应二万,因房东文化低,没写收据,(前几年都是这么做的),我只有银行转账存根,他收到二万后,过了一天,又反悔,把写着他名字的二万存条还给我,说要三万五,后又说最少三万,现在协商下来两万六,但他过了一天又反悔了,他答应二万六时,有左右做生意的邻居在场作证,因没有合同,他硬说房租2月12日到期,我只有他老婆(他老婆是房主)两年前写给我的一张收条,是2008年2月28日到2009年2月28日,他现在说在2011年2月13日就要换门锁,强行赶我走,现在我们这条街最高房价是二万二,一万三的也有,我说二万六签三年合同,他也不同意,我说我答应给二万六,但在合同上写明\"明年与这条街最高价多一千\'\',确定一下明年的价格范围,杜绝他明年再次无理涨价,但他还是不答应,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