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年轻时出钱出力为我爷爷奶奶盖了一处房子,当时我爷爷只出了很少的钱,我三叔即没出钱也没出力.房产执照的所有权人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因为我三叔没有房子结婚后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我爷爷已经去世了,我二叔今年也去世了.因为我奶奶的养老问题我们要开一个家庭会议.我爸的意思谁管老人,房子就归谁所有,子女都尽孝,家产平均分.现在我听姑姑的意思说,我奶奶要我爸拿钱给她养老,但三间房子等她立遗嘱给我三叔.也就是说我爸要养老送终,但家产却一点得不到.请问我奶奶的作法对吗?我爸就分不到应得的东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