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现咨询房屋继承问题如下:
我父亲五年前已去世,我母亲是农村户口,我和我哥哥和姐姐都是城镇商品粮户口,我哥现在户口已迁之深圳,姐姐早已出嫁之襄樊市区,现在在私立医院工作,在市区已买有商品房,只有我暂和母亲一起在农村居住,现在在谷城县五山镇某社区(属农村社区)居住.
房屋是我父亲和母亲一起建造的两间两层的自建房,现在家中只有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村镇建设项目开工许可证及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上面均是我母亲的名字,而我是该县石花镇的一名教师,户口却在石花镇学校,四年前已离婚,现在学校有一间单身宿舍,每逢星期和节假日就回五山镇老家照顾老母,我现在要咨询的是,假如我妈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可否继承我母亲的房产?具体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