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和奶奶是后到一起的。10年10月,爷爷去世,爷爷家子女和我奶奶争夺遗产,焦点在于我父亲为我奶奶购置的楼房一处。最后,法院判决楼房所有人还是我奶奶,但要给爷爷家子女五万块。我奶奶只是普通退休职工,五万块钱对她来说可能需要积累一生,而且,先去爷爷去世钱的医疗费已经掏空了家里的继续。
请问各位,对于这种无力支付法院赔偿金额的情况怎么办?可以拖着迟迟不实行吗?
说句不吉利的话,我奶奶现在的身体状况也非常差,如果我奶奶去世之前还没有支付准备钱,那又算什么?
请各位帮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