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卖方因为起先涨价而终止合同,有明确的终止日期,后又因为跌价而向法院要求我公司承担损失,那么在损失的时间上怎么界定?
-
关键在于“起先涨价终止合同”的证据!如果充分,你公司不承担责任。且你公司可以反诉因其价终止合同给你公司造成的损失(看合同如何约定的)。
-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卖方违约在前,可提起反诉主张其违约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详情可致电。
-
你公司不能只看到卖方主张的损失的计算时间上,你公司应当另行主张卖方的违约责任,首先,对于开始卖方由于涨价时的终止合同的行为应当有证据证明,其次,对于卖方终止合同对于你公司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有证据证明,再者,对于卖方主张的损失,由于合同已终止,自然不应由你公司承担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