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于2010.6.18日在公司指定区域(上班时间)干活时不慎从4米多高处摔下,造成,右手手背一半皮肤撕脱伤,无名指,小指肌腱断裂,右脚腓骨远端骨折。医生说右手右脚以后都会有影响,3个月不能干活,(药费老板给了),老板没去做工伤认定申请,另外,我还能索要哪些赔偿?哪些费用?费用多少?(确切费用不知道的话,说个大概好了)工了的话,需要哪些步骤?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几日内有效?(附:不是合同工,帮他做了一个月了才出的事。帮他干活是100元/天,晚上加班150/天。我是木工,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平均工资为90元/天,本人现在在宁波。)
急需回答内容。。。拜托,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