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以下问题要问:
我们家有4个孩子,我是在2岁时妈妈把我带进到新家的,爸爸带了3个,大哥、大姐、当时都是10多岁,二姐8-9岁。当时家里只有几间小房,后来妈妈捡砖盖了几间房子,再之后拆迁分了3套房子,因为大哥结婚早就给了他一套,二姐和大姐和分了一套,房子名字写的是大姐的名字,我和爸妈住一套。几年后爸爸单位又分了一套,那么现在爸妈名下就有2套房子了,1套90平米、1套60平米。
那么请问,1、分割财产时,哥哥姐姐们还有权继续享受财产吗?
2、如果他们有权继续享受分割财产,我能拿到这两套房子的多少平米
3、如果继父在妈妈前去世了,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妈妈,还是妈妈和哥哥姐姐们。妈妈有权处置财产吗?(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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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的话要看是谁的财产,是谁的谁说的算,想怎么分怎么分,如果你继父先去世,你妈妈和你哥哥姐姐还有你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都能继承。你妈妈有权处置她自己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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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均等的法定继承权,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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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父母还在世的话,可以将房屋以赠与的方式给你。产权登记在你名下的话,不能再作为遗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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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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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继承权,2、平均分配。3、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和你母亲共同继承你继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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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