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22日与乙方签订卖房合同,房子总价147.5万,乙方已支付我44万首付款,但27日,中介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国家政策有变化,税费高涨,属于不可控因素,所以合作无效,
我已办银行还款预约,而且因卖房也耽误了自己很多时间,而且我已看中老家房产,正打算这几天定下老家的房子,如果他违约,我就买不到老家的房子了。
所以我想咨询,1,合同是否真的已经无效?
2,这属于对方违约吗?
3,如果是对方违约,我可以拿到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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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合同是有效的,属于对方违约,若在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您是可以向其要求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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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合同是有效的,属于对方违约,若在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您是可以向其要求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欢迎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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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关规定,如果确属情势变更、继续交易显著不公平,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上述情况不属于无效情形。对方违约,可以拿到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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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税费高涨并不导致合同无效,对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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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