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1年1月16日本人到中山市**洗涤公司洗一件羽绒,第一次取衣服时发现衣服未洗干净,有白色污渍,店员说再重洗一次,叫我1月20日再来取,第二次取衣服时发现衫尾有一个约1.2厘米长的洞口,店员说:先不要取走,她要问一下工厂那边看怎样处理,然后工厂那边的王小姐回复,说帮我修补,并补50元洗衣卷给我,我无法接受,后来再与王小姐沟通,我要求按《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方法》第七条第一点洗涤费的6倍赔偿,因为她们店的洗衣单上有说明,如果衣服有损坏的按《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方法》赔偿,但是王小姐不接受这样的赔偿,说只是一个小洞,赔50元当作美观费,已经足够,我已经向12315投诉过,并且到消委会作了书面投诉.在等待答复。我想咨询一下律师:1、如果该洗涤店一直拖,不予赔偿怎么办。 2、《广东省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方法》的第十一条说未能按约定交付衣物给消费者的,逾期5天起每天2元人民币,我能这样向她们店追讨吗? 3、如果到了营业执照年检她们还没有解决,工商局会通过她们的营业执照年检吗?

损害赔偿
2011-01-27 15:03: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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