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都是第二次结婚,于2009年5月结婚,在一起生活不到两年。我婚前有一个儿子,由我抚养,她婚前也有一个儿子,由她的前夫抚养,我们婚前协议我并没有抚养责任。我是一个生意人,最近做生意的时候,很多客户没有交现金,打了很多欠条,我因资金周转不开也向别人借了一些钱,也打了一些欠条,别人借我的,我借别人的欠条总计25万元,最近和妻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她带走了我的全部欠条,要求分割财产,否则不会归还欠条,试问:这种情况下我们两人能否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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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之间达成协议,可以分割财产。
不过你和她结婚前的财产都是你的婚前财产,她是没有权利分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她只是对你们婚后产生的财产享有共同财产的权利,同时对于婚后的债务也是一人一半。你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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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你妻子是否和你一起做生意,你的收入是否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生活,如果上述问题是肯定的,你们之间又没有特别约定,婚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应共同承担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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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一般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两种方式解决,你的情况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要求法院对你们的财产及债务进行理清,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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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重新收集证据,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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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