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的妈妈共有一套房子,现想卖了还贷款,贷款是丈夫借来用于与合伙人的苗木建设,不是夫妻共同生活。但是怕丈夫说话不算,房卖后不还贷。想先公证卖房钱用于还贷。因为还完我想离婚,贷款上有我的签字。公证有效吧?还有就是贷款时丈夫私下写了一张证明给我,说是贷款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张证明有用吗?还是一定要把银行的贷款合同换成没有我的名字才不会有后顾之忧?贷款是三年的。今年九月才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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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可以约束夫妻双方,但是对外,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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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控制售房款就好,没有必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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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