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的时候,因为是高峰期!柜台就两人,都在忙,丢失了两部相机!(柜台无任何安全措施!无玻璃!可以直接拿走!)有监控!看到了是有人偷的!公司让我们付全部责任!我们需要付全部责任嘛?~~我们曾好几次向上提出要在展示柜台装上玻璃!还有就是,我们来应聘的时候~对我们说一天上班6小时!一月四休~现在改成了做2休一~一天工作13小时!合理嘛?咨询一下!谢谢
-
可以与单位协商不成起诉。
追问:如果按正规途径来算的话~两部相机进价大概在2800左右!我和另外一个同事还有公司,该怎么来承担这个责任,我们上班才刚刚1个月零一个星期!就出现了这事!另一个同事是我姐夫!两人可以拿工资来抵消嘛?
-
可以抵扣,具体赔偿数额您可以与单位协商!
-
有单位来承担的
-
不合理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