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女孩同租一房子,她先租下整间,然后转租其中一间给我。房子从2010年3月份中旬租的,租期半年,9月中旬退房。开始的时候房东说的好好的,作息时间一般不超过11点,应为她是小学老师,跟我们单位作息比较接近,就没太在意,也没写进合同。从6月份开始,临近放暑假了,她开始作息无规律。我本来就身体很不好,深夜弄醒后就很难再入眠,何况白天还要上班。跟她说过很多次,但是她依旧我行我素。想退房吧,这个时候房子不好找,可况是短期。不退吧,身体这样下去会拖垮去。最可气的是觉得自己很憋屈,都是自己租房前没考虑好,碰到了这么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