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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山劳动市场的招聘栏了看到**公司招聘文员的信息,经过初试和复试,于5月27日到职,当时给老板看了我的身份证和学生证,我当时还没有毕业,没有毕业证,是应届毕业生,到职当天我填写了到职信息表。约定的工资是每月1500元,到了公司之后我的工作就是给每一个客户打电话,问他们是不是需要我们公司的服务,就是电话销售,但是很奇怪的是,我在公司给客户打电话的时候总是说自己是上海**展览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情。由于我7月份要回学校去参加考试和领取毕业证,所以我决定辞职,我是6月25日辞职的,提前三天告知了经理,经理也同意了,我写了辞呈,经理还叫我签订了一份承诺书,当时经理说我做的时间太短了,只能按照昆山最低工资标准给我薪水,写了这样一段话“实习期间薪资计算依据为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实习期间所得的薪资得7月十号左右刘xx考试成绩及毕业证发下后在发放,如刘来昆山则到公司确认,如不到昆山在其他地区则发放至银行卡上”我于7月十四日打电话告诉他我不去公司上班了,但是他却要我提供给他我的毕业证以及考试的相关证件,我拒绝了,要求他按照约定支付我薪水,几次协商,未果。

交通事故
2011-01-23 17:15: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