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9年10月份给山东的一个化肥公司打了50万货款,但他们到现在为止没给我发货,因为我当时没跟他们签合同,手里只有给他们公司打款时银行给我的大款条,也不知道怎么起诉,只能忍了,,,今天终于找到了他们公司负责给我发货的业务员,今天下午我们要签合同了,这个业务员签字的话,合同会不会同样有效呢?
我当时是按市场价给他们打款的,我订的货是二胺,现在二胺都涨价了,他们不给我二胺,却说给三要素,我都同意了,只要能拿到货就可以了,他们拖了这么久,又不退款,又不发货,简直是欺负人啊。
请问我签合同时该不该把这些情况都写上去呢?,我还要注意哪些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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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签字人是对方公司业务员,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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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加盖公司的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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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公章即可。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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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