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泰州姜堰新市民广场业主,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用包括:1、物业服务费0.6元每月每平米2、生活垃圾转运费1.5元每年每平米3、公共运营费0.5元每月每平米。这样收取请问合理吗?我们这样的小城,每年的物业费就要2000左右,而且物业管理很不到位!据说还成立了业委会,怎么成立了我们大多业主都不清楚。

其它综合
2011-01-24 21:22: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