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我是淄博职业学院的一名学生,我父母也在淄博打工,放假的时候回家在租房里被本地人欺负,打了我一巴掌和一拳,我当时就报警了,派出所也过来看了,让我去医院我一查耳膜穿孔,我现在仍然在住院,轻伤的法医鉴定也出来一段时间了,派出所那边,说已经处理完了:他一年的取保候审。等我出院了达成民事协议就行了还只能赔给我们医药费,什么误工交通营养什么的都没有,(他们是本地的我们是外地的,他们肯定送钱了,说考虑到社会危害性等等本地等等所以取保候审了)我咨询下,派出所这种做法合法吗?他们对打我的人提起公诉了吗?难道故意伤害就是一年的取保候审吗?我们还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