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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4日 我在工厂里面干活,不慎把手指,中指,无名指,粉碎性骨折,现在鉴定为十级伤残,怎样找厂里赔偿?每月基本工资一千一百元,

劳动纠纷
2011-01-20 19:31: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治疗基本痊愈后,经劳动局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按照相关规定,应给予补偿,具体如下:
    1、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十级伤残10个月”。
    3、受伤治疗期间营养费、护理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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