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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文昌某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我的工资是1200.老板帮我交保险.和老板签定合同到2011年5月份才到期,这个月准备休产假被老板解雇.我的保险老板也停交了,本人的护士执业证还注册在社区服务站内未迁出..我打电话给社会保障局,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板交涉后老板提出只同意赔偿2000元私了.请问我该获取多少赔偿呢?

其它综合
2011-01-20 16: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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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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