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县城卖衣服,应聘是上面写的是试用期700的底薪。试用期后是底薪加提成。,应为我提前转正。但是我试用期只拿那600。而当时应聘的时候他没有讲,老板说还有100元要半年过后拿。以后的每一个月都口100元留到半年后拿。我上班上了3个多月。现在是我家里有事。所以我。我辞职。我们没有签合同。我现在要走他不给我我上班几个月的全勤。那我因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1-19 16:46: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