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12月14日登记结婚,现想离婚,婚前男方家里出资6.7万元(首付)购买了一套价值12万元的房产,以后分期我们自己支付,我们已共同支付了一年付款共5000元,请问我(女方)享受到房产吗?注:现有一女5个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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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认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双方的名下,每人一半分割,如果登记在男方的名下,则对你很不利,具体可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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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支付的部分男方依法应当给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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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你有一半.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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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你享有现有房产的一半所有权。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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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主张婚后付款的5000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可请求分割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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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看房产证的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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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否则可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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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出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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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