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4月50岁,担任科长(2009年一现在未签聘书)(2003年竞聘上岗),近日单位因年龄给我免职(领导说是解聘),请问我该如何维权?诚请各位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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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有到期解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与律师面谈说说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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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首先,(2009年一现在未签聘书)你想表达的是一直没有劳动合同?还是说只不过对你的岗位没有聘书?这涉及是否有双倍工资的问题
其次,要根据上面的问题来看,是否有合同到期的问题,如果没有到期,单位单方面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是双倍经济补偿金
建议你还是能详细说明你没有表达清楚的部分
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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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合同没有到期就解聘。可以申请仲裁。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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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