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5月12号进公司,8月2号口头和老板说辞职,老板叫我第2天就不用上班了,试用时是1500元,6月份老板有和我说试用一个月后工资加200元,现在要结算7月份的工资,只给结了一部分,他是按1600算的,扣去我请假的3天,实际请假2天,因为有包含周末休息,只发工资1496元,我还有多少钱可以找他拿?该怎么办?他要我现在回公司签一份离职书,办理好手续才可以拿剩下的钱,我需要签吗?之前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还有如果他一定要我回去写离职书,我该怎么写,关于日期等等,因为我2号说辞职,他叫我3号就不用去上班了,现在已经21号了。
他给我算的工资是1600除以31天,然后乘以29天,29天里面包含我8月份上了一天的班,因为7月份他算我请假3天(实际请假2天),最后得1496元。
我觉得我应该是1700除以31天,乘以30天,总共1645元才对,大家觉得呢?
而已劳动合同规定,满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按双倍计算,双倍我倒不希望了,他现在还要这样不讲信用,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1-01-17 22:04: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