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半年前新买了一套二手毛坯房,手续已全部办完,本想明年开春装修,这两天过去看时,发现屋顶上多处掉了墙皮,有一处最为厉害,无法装修及住人,物业说是地采暖管出现了问题,可能是楼上私自改承重墙、电气控制箱等出现的,此房的原来的房主当时就知道这个问题,但在卖我们房子时并未告诉我们,现在楼上已经住人,不让凿砖验明是谁的问题。请问这样的事情应该是谁的责任?上一个房主没有告知我们这个房子有这样的问题,是否侵犯我们的知情权?最好有相关法律条文。找哪些机构可以帮助解决?最好不走起诉途径,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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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找专业人士看或看不出,只能先起诉楼上业主,到法院后法院肯定会组织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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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得起诉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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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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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以退还房屋,那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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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