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38岁 山西右玉人,上有70岁老母 下有两个未懂事的男娃,在井下作业时由于塌方不幸遇难。煤矿方应该如何给予赔偿?
另外,煤矿方在事故当晚就把死者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运往外省太平间,对此行为 法律方面有何看法?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先持劳动关系经死亡经过证明申报工伤,按照新规定赔偿数额一般不低于50万。
-
最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另外,还应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项目;建议尽快于律师面谈
-
50万左右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