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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朋友2009年7月19日凌晨雇别人的车在送货回来里的高速公路上与一大货车追尾,车主当场死亡,我朋友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责任划分上书认定我朋友这个车负主要责任,大货车负次要责任,我朋友系农村户口,小孩6个月大,请问这种情况,他可以获得多少钱的赔偿?另外我朋友雇请的这个车没有过户,系2人合伙,是不是另一车主也要赔偿? 谢谢

交通事故
2009-10-28 21:01: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朋友的死亡,其亲属可以要求大货车方以及所雇车辆另一合伙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亲属办理丧事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及精神抚慰金。
    对于你朋友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按农村人口标准赔偿需要核实清楚你朋友具体工作与生活情况,如果事故前在城镇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被抚养人生活费也需要根据小孩实际生活地来确定赔偿标准。
  • 你好,
    1.交通事故需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以此作为赔偿责任划分的依据;
    2.具体赔偿数额与生者的月平均收入有直接联系;
    3.可提供相关资料直接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 1.你朋友的赔偿要看具体情况,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死者家属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住宿费。2、确系合伙或转让未过户另一车主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1应由大货车主及你朋友车主的另一合伙人按照责任划分承担你朋友的赔偿责任。
    2赔偿费用包括:死亡赔偿金、受害人家属精神抚慰金、医疗、丧葬、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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