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被一个水泥灌车撞了,由于及时跳车所以伤的不算挺严重
住院期间花了3000元都是车主交的由于赔偿双放协商不一致所以我坚决不能出院
但是我又听到人家说,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的额度就要由我自己来垫?
还有,车主已经在交通队交了保证金把车保出去了,执照被扣下了.
问题1:是不是真的有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的额度就要由我自己来垫这一说法?如果有那么这个额度具体是多少?
问题2:我们协商不一致我就这样跟他一直拖着时间长了会不会吊销他的执照?我不去交警大队签字他是否能结案?如果能具体时间是多久?
互联网纠纷
2011-01-15 1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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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的额度,没有这一说法,需要说明的是可能你所说的应是交强险,超过限额之外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情况较为复杂,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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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病你就出院,在住着于事无补,只有弊端。
10年不处理也不会吊销他的执照
不签字交警也会结案,时间越长对你也越不利,证据也容易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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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