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有问题咨询下大家 本人于1月4号发生追尾事故,我付全责,由于追尾对象是出租车且车上有乘客,乘客要求医院检查(交警勘察后说由于车子只是轻微碰擦建议私了);然后乘客医院检查不配合我们,我们帮他预定的检查项目他总说各种理由推辞,且在观察室中自己回家,他自己也签名“私自离开医院发生事故与医院无关”。后来他要求住院投诉了出租车公司,然后出租车公司帮他付钱住院了,先前在脑外科部门,看的病只是高血压,后来自己转到了干部病房治疗,以下是我提出的问题需要你们帮助,谢谢!感激不尽! 1。如上述到法院解决此事我们有优势吗? 2。我们了解他的病情只是血压有点高,他还赖在医院,由于住院费用是出租车公司垫付的,我们有权拒付吗? 3。司法坚定如果与我撞击无关我们需要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吗? 4。我们可以要求医生对他现在治疗情况先写验伤单吗?医生说一定要出院了才写。。

交通事故
2010-01-25 15:58:1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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