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我找人办房产证过户,他说给他15000元他全部帮我搞定,还说半个月全部证件办好。有这种好事还要不得,所以当时就给了邓15000元,说好15天后我去拿证。结果我去的时间说还没办好,我就问办得好没有,办不好就我自己来办了,他说办得好,还说了好多,即然他这么说我也没办法了钱又给他了,就只能说那行了,到时多退少补,你拿发票来看什么用了多少钱,办好之后我另给你2000元。
谁知半年过去了,他根本就是个骗子,与他的领导提是提了下我这事,那只是办他妈的房子一起提的。也就是我要他办的事没办成而要他还钱就说没有。我再三去找他才写了个借条15000元。说半年内还清。可现在半年已过,请问我该是怎么办呢?我到法院去问了下又说邓请了别人吃饭,要把请吃饭那钱扣出来。
我觉得很冤,邓事没帮我办成还害得我与卖主打官司损失40000元,且当时房产证在他手上都是我请律师才要回来的。要在反而还说我,且要扣我的钱。我不肯,请问律师怎么解答
我该怎么办,我不承认他办事而承认他借我的钱要得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