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这里关系到4个人我以下用代号:我(A)我朋友(B)第3方(C)第4方(D)
B和C去参与赌博。C输了钱给D,C还不上,就叫B帮他担保,B答应了而且还帮C还了钱,B呢因为原来在生意上就差(A)的钱,之后A,B,C三方协商同意C直接把钱还给(A),C就打了张借条给A内容是这样的
今借到A人民币80000元整。大写捌万圆整。 此据 借款人;(c手印) X年X月X日 现在他人也不知道在哪里!我想问的是这样的借条有效吗?如果有效。现在找不 到他人,可以起诉他吗?该怎么样起诉!需要些什么????
注:::A没有参与赌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