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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棚属于社区公益设施,产权不属居委会,但有居委会代管,居委会承包(无书面合同)给社区内的俩个居民。居委会(居委会属于居民自治组织)只收取400元的车费,用之于日常维护(门窗、电线、水暧设施、还兼付车棚内的取暖费等)。2010年11月10日晚因电线连线失火。给存车的居民造成了损失。居委会如何做?

其它综合
2011-01-13 16:39: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