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我是2008年12月进入该公司做事的,2010年5月被公司辞退!2010年6月申请劳动部门仲裁,但劳动部门以(劳动争议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拒绝了我要求申请劳动仲裁的请求!请问各位律师遇到这种事情我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1-01-13 18:04: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