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相亲。一个礼拜后订婚。因工作地不在一起,联系少,交流不多,实际上还是合不来。前两天,女方妈妈提议考虑二人和不来,和平解决。一,只要我听出分手,除订婚酒席花去5000多,其余礼金4万+2两金首饰全部退还。二,退婚名声不好,如果还可以,两人继续走下去,让我把女孩带进我所在的单位。我考虑了大局,担心要是合不来,以后婚姻会是失败的,于是我宁愿亏损办订婚酒席5000多的钱,把4万礼金和2两金首饰退回来。次日,女方家说好要退我们钱和物,可是女孩说不退钱也不退物,也不跟我和好了,原因是因为我先提的分手。在我看来女方家这是在诈骗赖账,出尔反尔,引诱我说出分手,然后不退还钱和物。但是女方家解释,当时的提议女孩并不知道,而且钱和物现在女孩上,女孩拒不退还。我多次联系女孩,女孩都不接电话,或者关机了,发短信和她说了很多的道理,希望女孩能够理性的处理这事情,女孩都没有回复,而女孩妈妈说钱和物都在女孩手上,她不拿出来也没有办法。这种情况,我能不能以女方欺诈行为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