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共有大小股东9人,我是公司的股东之一,股份为20%,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为第二大股东,公司最大的股东为董事长,总经理,他的股份30%左右。今年他召开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变更事宜,他将自己的股权份额变更为51%,他答应暗中从51%中给我10%的股份,将其他人的股份份额减少,这样我勉强同意 了,结果在董事会大家都举手表决同意。之后我又付给他20万元,作为10%股权的转让费,当然没有收据和凭证,现在名义上我还是20%的股权,也没有任何证据,请问,我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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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据和协议是不行的,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变更股权份额,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否则,你无法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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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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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的公司法律规定,建议你尽快的按照相关的程序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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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